议会组成/组织
- 议长
- 副议长
- 常务委员会
- 议会运营委员会
- 行政福利委员会
- 产业建设委员会
- 特别委员会
- 事务课长
- 专业委员
- 议事组
- 议政组
- 政策支援官
- 常务委员会
- 副议长
议员概况
议长 | 副议长 | 议员 | 小计 |
---|---|---|---|
1 | 1 | 9 | 11 |
议会事务课概况
小计 | 4级 | 5级 | 6级 | 7级 | 8级 | 9级 | 公務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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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 1 | 2 | 5 | 10 | 3 | 1 | 2 |
议员
郡议员是郡民通过普通、平等、直接、秘密选举选出的郡民代表,任期为4年,由从3个邑8个面选出的11名议员组成。
议长和副议长
议会设1名议长和1名副议长,在全体大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,任期为两年,议长代表郡议会负责议会事务,维持会场秩序,监督议会事务,具有议会中心作用。议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,由副议长代理其职务。
全体会议
最终决定议会意愿的全体会议是由全体议员组成的会议机构,由1/3以上在籍议员提议召集。 除有特别规定外,需过半数在籍议员和过半数出席议员赞成表决通过。
委员会
通过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设立特别委员会,审查处理属于其管辖范围的议案和情愿等。
议会事务课
为处理议会事务而设立的议会事务课设有事务课长和必要的职员。